人與自然的關係?
這個問題或許問一百個人都不見得可以得到相同的答案;
或許問十個專家學者都不會聽到相同的觀點;
或許,自有人類,懂得思考以來,每一個時代的人都會告訴你不同的觀念與立場;
或許,每個人都不確定這個問題的答案,可是卻又都可以頭頭是道的長篇大論說的口沫橫飛。


依這樣的脈絡看來,要給這樣的問題一個完整、沒有爭議性的答案似乎有點困難,
因為這本來就是屬於一個沒有標準答案的問題。
也就是說,這是一個不能以對錯二元來判別的問題,
沒有對錯之分,也沒有絕對,只能再經過比較討論之後,
做出比較適合與比較不適合的程度上的差別判斷罷了。


這得從遠很遠說起。


自西方文藝復興以來,人類開始對以往過分重視神的地位的觀念產生了一種反動的思考,
於是乎開始強調「人」的地位,肯定人的價值。當「人本位」的觀念漸漸建立,
加上工業革命科技大幅進步,人類的生活在短短的數十年之間,有了長足的改變。
生活變的便利,品質變的優良,資訊流通的迅速…
無不在肯定著我們所付出的努力。
於是,我們忽略了一些事情:
我們忘記了,人,是不可能單獨存在於這個世界,這片土地上的。


我們的存在,是透過整個地球這個有機體,共同運作、交互影響下形塑而成。


過分強調人的地位的結果,就會把萬物當作是為人類來服務,
因而人就會破壞環境、生態與自然景觀。


美國的學者曾經這麼呼籲:「人本的價值系統必須被超人本的價值所取代。
也就是說,所有的動、植物,都應該在法律上、道德上與倫理上,同時被考慮。
而且從長遠來看,不論人們是否喜歡。
今後凡繼續破壞及污染大自然者,終必受到大自然的強力反攻。」


當我們開始覺得自己偉大,覺得自己凌駕於其他動植物之上時,
我們也在不知不覺中,習慣了以身為「人」的角度與觀點去看待世界上的每一件事物。


於是,自然界的存在是為了供人類生存之用,其他事物的價值,
已對於人類是否存在著實用性為考量。
文化歷史學者基斯‧湯瑪士認為,
這樣的西方式觀點所反映的是一種「令人毛骨悚然的人類本位說」,
從這樣的出發點來看,
「人類對這個世界等予以無限的支配權。動物與自然界沒有任何權利。」
湯瑪士指出:「西方社會一向以為,科學的目的是要恢復人類支配萬物的地位。…
西方文明與科學成為征服自然的同義詞。…
科學的全部目的就是要使自然界受人類支配、管理,為人類生活而服務。」
這樣的觀念,這樣的根深蒂固的執著,遺忘了人與自然之間互存共容的關係。
這樣的觀念想法,為人們侵略奪取傷害大自然的做法,提供了一套正當化的藉口與說法。


美國普林斯頓泰勒(Paul W. Taylor)曾在一九八六年,
出版《尊重自然》(Respect for Nature)一書,
其中提到了以下幾點應該建立的共識:
一、泰勒特別強調萬物各具有「內在價值」(The Concept of Inherent Worth)的觀念,
並以「生命為中心」(Bio-centric Outlook)的觀點看待自然,
因而強調人類應尊重大自然的生命與價值,
這與中國哲學的「萬物含生」的精神相通。
二、把整個世界看成「互相依存的重要體系」(The Nature World as a System of Interdependence)。
這與中國哲學「旁通統貫」的自然觀,肯定自然萬物涵融互攝,彼是相因,尤其能夠互通。
三、該書特別以「尊重自然」作為終極態度(Respect for nature as an ultimate attitude),
也就是強調以平等心尊重自然界一切眾生,
並與萬物眾生在和諧之中共同創進,
這也正是中國哲學肯定人與天地萬物「化育並進」的根本精神。
另外,泰勒在書中明白將「機體主義」作為看待整個大自然的中心思想,
並且特別強調以生命為核心,因而整體自然能夠構成和諧的統一。
這種理念明白揭示其環保的中心思想為「機體主義」。


除此之外,在書中並曾特別否認人類對萬物有優越性,認為人類決不能凌駕於萬物之上。
他認為人類倫理與環境倫理應平衡並重,
形成一種「結構性的對稱」(The structural symmetry between human ethics and environmental ethics)。


人類以往認為自己優於其他物種的原因,
不外乎於:認為自己具有智慧、懂得道德倫理…這樣的判定標準,
全然的以人為考量,就如同選手兼裁判,豈有不贏的道理。
仔細想想,還真毫無公信力可言。


馬克吐溫曾說:「人類能夠知道對錯,這證明他在智力上,比其他生物優越,
然而人類卻會去做錯事,這又證明他在道德上,比其他不會做錯事的生物還要低劣。」


這提供了另一個面向的思考模式,我們可以以這樣的思考模式認為我們優於其他的物種,
同樣的,我們也可以以同樣的思考邏輯來證明,其實我們是不如其他物種的。
每個生命體,都是無可取代的獨特生命;
每一個各別小物體,即為一個「有機的生命體」。
John Muir是這樣形容人類對自然萬物的無知的:
「在森林之中,有多少動物心臟正流著熱血,在撲通撲通地跳著;
又有多少牙齒與眼睛在閃閃發亮著;更有多少動物與我們親切相關,也正與我們一樣在忙碌生活。
然而,我們卻幾乎對它們一無所知。」


Albert Einstein也說:「人類乃是整體宇宙的一部分,然而人卻將其思想與感受,
自外於其他部分…我們今後的任務,就在於突破這種拘禁,擴大悲憫胸襟,以擁抱關懷大自然一切萬物。」


試想,若是以猴子的觀點為評定標準,那麼爬樹速度成為判定標準,
人類必落為「奴隸」的地位了;又或者螞蟻以「勤勞」的標準,結果又如何呢?
我們應該慶幸的的是,其他物種並沒有如同人類一般的野心與企圖,否則結果又會是如何?


那我們又應該以何種態度來看待自然呢?
泰勒教授曾經用一個中肯的名詞說明理念,
叫做”Bio-centric outlook of nature”,
也就是「以生命為中心的自然觀」,
在中國的說法叫做「萬物含生論」,
也就是中山先生曾說過的「生元論」,
也就是說把一切的自然萬物都看成是充滿生機和元氣。
泰勒教授所謂的「以生命為中心的自然觀」一共提到四項特性,
大致說明如下:
一、肯定人類、地球與萬物,共同形成一體的社區(community),這也就是「地球村」的觀念。
二、肯定自然一切萬物,必須相互依靠才能生存,其間交融互攝,形成「物物相關」的特性。
三、肯定所有自然萬物,都有其獨特的生存內在目的,並分別以此為動力,共同邁向光明理想,此即形成「物有所歸」的觀念。
四、肯定一切自然萬物互相平等,人類不能以自我中心凌駕萬物之上,這也形成「眾生平等」的觀念。
五、互為主體性(Inters-subjectivity),也就是肯定自然萬物均能自成主體,並非互相倚存的主樸關係。


美國總統林肯說:「我贊同動物均有其權利,如同人類均有人權一樣。這才是擴充仁心之道。」
對一切的萬物生命,最大的罪過並不是憎恨牠們,而是覺得牠們無所謂,這才是不人道的本質。
奈斯博士曾歸納出八點關於深層生態學的基本共識,引述如下:
一、地球生生不息的生命,也包括人類及其他生物,都具有其自身的價值,這些價值不能以人類實用的觀點去衡量。
二、生命的豐富性與多樣性,均有其自身存在的意義。這裡所說的「意義」,並不能夠完全用文字來解釋,因為大自然生生不息的力量,每一種生命存在的價值,均不能夠用狹隘的觀點加以定位。
三、人類沒有權利去抹煞大自然生命的豐富與多樣性,除非它威脅到人類本身的安全以及基本需要。
四、目前人類文化與生命的繁衍,必須配合人口壓力的減少,才能趨於平衡,而其他生命的衍生也是如此。
五、目前人類對其他生命干擾過度,而且有越來越遭的趨勢。
六、政策必須做必要的修改,因為舊的政策一直影響到目前的經濟、科技,及基本的意識型態,使得結果成為現在這個樣子。
七、生活品質的訴求,應該優於物質生活水準的訴求。生活水準的富裕,不能確保生活品質的好壞。
八、凡是接受前述說法的人,有責任不論間接獲直接,促進現狀的進步與改善。


相較於西方以人為中心的人本主義,
傳統的東方觀點強調,人類與一切生命連為一體,所有生命連結在一個變遷互動的循環之中。
眾生的基本經驗相同,都在追求安寧、和諧、福佑。
萬物,包括人在內,共同存在於相似的意識領域之內。所以人類應當尊重一切生命,以慈悲心平等對待眾生。
赫胥黎也認為:「若論人與自然的倫理系統,我們仍必須回到中國道家。
道家強調萬物有序、無為、與平衡的觀念,必須加以保存。
因為根據道家,道無所不在,從物理層次、到生理層次、乃至於心靈與精神層次,均普遍灌注大道生命。」
這有點類似於早期當人類的社會仍停留在狩獵採集階段時的社會文化觀。
許多研究顯示,狩獵採集的社群對於自然生物界的態度多為正向的,甚至懷著敬意。
最明顯的特徵是,深信人類與人類之外的一切生命都有相同的知覺,
人類的經驗只是存在於自然界的力量之延伸,人與外在有形世界並沒有清楚的分界。
這種觀點將人類以外的生命提到與大約人類相等的地位。
狩獵採集的人們大多相信人與動物在心靈上是近似的,彼此都受制於一種對等的互動關係。
對於人類以外生物的親近尊重,
可能源於理查‧納爾遜(Richard Nelson)所說的「以神靈力量加諸自然界的一切。
…所有生物,不論多麼微小黯淡,都蘊含著靈光。」
人類與動物是同一個社會秩序中的一分子,彼此互助互賴。
這個人類與野生動物共處的社會也與一般其他社會一樣,各個分子的行為必須節制守分,才能達到整體的和諧。


這種人與自然界互惠對等的觀念,有助於促使人們以尊重,甚而謙卑的態度面對自然界。
因此,人們雖然重視自然界的實用價值,卻能尊重動物的生命,
也恐怕惡劣對待動物的行為會招致動物的靈的報復。
狩獵社會普遍認為,不可以浪費或過度傷害人類以外的生物,以免自己的家人、村人、族人遭到同樣的惡報。
李察‧納爾遜指出,他們相信「自然環境中處處有強勁的生命力在注意著。
…侵犯自然界的行為會招致各式各樣的噩運或人身傷害。
…人們應當盡可能避免不要的折磨痛苦,不可在自己所需之餘額外多取,得到的東西也決不可浪費。」
關於這部分,我們在比涯外有很深的親身的感受。


當部落的長老們在山林裡一一為我們講解有關山林的種種知識時,
不時的透露出他們傳統文化中對山林的尊敬,以及彼此之間共生的關係。
那是在不自覺中流露出來的一種高貴的氣息,並非矯情作做的表現。
工業發展迅速,造成原始部落文化的衰微,也使傳統節制資源、尊重自然的生存模式加速解體。
許多部落設群以及狩獵採集者不得不接受市場經濟、現代科技、商業主義帶來的種種衝擊,
同時必須承受接踵而來的剝削價值觀,強迫他們放棄了與野生生物相互依存的關係。
不論是東方或西方,是工業化的、開發中的、狩獵採集的社會文化,
都有喜愛自然、親近生命的傳統,都肯定自然萬物能豐富人類的身心生活。


西方教我們獲取生態知識,理解人類與自然生物界互相依存的關係。
東方教我們善待人類以外的一切生命,致力於人類與自然界的和諧均勻。
部落文化教我們以同理心對待一切生物,從細密觀察中汲取動植物的無限智慧。


最後,我想,其實最根本的我們面對自然的關係,
其實並不是可以用一套制定出來硬性的法則或規定可以解決的,
因為整個環境與時代不斷地在改變。
我們應該做的是,推廣一套正確的觀念,
讓大家知道應該以何種態度去面對自然,以及自然長久以來予人類共生共存、互相依賴的關係。
一但建立起一套觀念,演變為一種共識,
在有相同的信念之下,自然會有一套合宜的面對自然的方法。
那是一種發自內心,內化為自然的一種觀念,
不需人提醒,就像如同對待家人一般,那樣的親切,那樣的呵護的無微不致。


英國詩人華滋渥斯有一首詩是這樣說的:

讓大自然成為你的老師,
大自然可以帶來的學問,無限優美。
然而,我們自以為的知識,卻扭曲了萬物之美,
很多生物並且為了解剖而死…
上前來吧,帶著一顆同情的心
仔細觀察自然,珍惜自然萬物的生命。


或許「同情」兩個字,看起來是以人的角度為出發點,
但大自然嚴重的遭受到人類無情的破壞,卻也已經是不可抹滅的事實。
帶著同情的心,看起來是不是有點像華滋渥斯站在大自然的角度,向人類求情呢?
若能帶著一顆同情的心,親近自然,以真正了解自然,珍惜萬物。
這首短短的詩,讀完讓人有點不捨之情,
作者站在自然的角度,對人類提出無言的控訴,讓人讀了之後產生惻隱之心,不忍之情。


或許,回到基本面,當整個社會都瀰漫著這種對大自然不尊重的氣氛時,
或許我們根本就不會去發現究竟怎麼樣才是對的。
也就是說,我們根本沒有機會跳脫出限制我們的框架。


當我們戴著有色的眼鏡,又怎奢望能夠看到這個世界真正的顏色?


放下成見,開展自己的心胸,放下身段去體驗這個美妙的世界。
你會發現,原來世界有很多美,是你一直錯過,沒有發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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